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English     

黄埔海关驻长安办事处缉私分局办公场所改造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 的驻长安办事处缉私分局办公场所改造工程,已由 黄埔海关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交易场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9号黄埔海关缉私局计装处

工程性质

自筹资金

招标类别

总承包招标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

包安全

投资金额

23万元

资金证明

 

工程规模

装修面积约500平方米

招标范围

长安办事处缉私分局办公场所改造工程(按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大会议室改造装修、业务科下厂组办公室改造装修、值班室改造装修、留置室改造装修等)。

预算

编制单位

 

最高限价

审定单位

 

预算金额

23

最高

限价

 

投标担保金额

  5000

监督部门

 

监理单位

 

施工图审查单位: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07   2  8 1600  时;开标时间:200729日上午930;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9号黄埔海关缉私局计装处

其它说明

1、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报名;

2、投标保证金额:5000元,缴存方式:转帐

收款人:黄埔海关缉私局     帐号:805007893808091001

开户行:中行开发区分行

咨询电话:82132606  

3、退款方式:未中标单位凭海关收款收据在三天内办理无息退款手续;款项按原单位以转帐方式退回。

4、中标单位如不签订施工合同或不履行中标义务,建设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东莞市长安镇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7   3 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7 4 5 日,总工期 30   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 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 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投标单位报名时需带齐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备案证书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时带原件比对)及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5、投标申请人可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9号黄埔海关缉私局计装处处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为 2007   2  5 日至 2007 2 8 日,每天上午9 0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14 00 分至 16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黄埔海关门户网站

7、评标方式:投标单位开标时需带齐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备案证书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及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1没有交纳工程保证金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单位只报下浮率(0以下)。例:(-20%

3)下浮率为含税下浮率。

4)下浮率在0以上为废标。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标书,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标书的为废标。

5)在投标报价中选取下浮率绝对值最大的5家,去掉下浮率绝对值最大的1家,其余4家下浮率绝对值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平均的下浮率绝对值,高于且最接近平均的下浮率绝对值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高于且第二接近平均的下浮率绝对值得投标单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6)若投标单位因下浮率相同而出现多家单位中标时,则对其采取抽签的形式决定中标单位。

(7)发生以下情况,招标人可委托第二中标候选人承接工程。1: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办理有关中标通知书事宜;2:第一中标候选单位不签署施工合同者;3: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中止合同的。出现上述事宜,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处理。如果第二中标候选人不承接,则由招标人重新公开招标或另行委托施工。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的大包干方式。所有材料应按建设单位规定的品牌、规格、等级,由施工单位采购。各种材料进场时必须提供材料合格证,有正规发票,接受建设单位监督。

9、付款方式: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算后支付工程款。结算价套用定额后再按下浮率下浮(拆除部分套《1998年广州地区修缮定额》,装修部分套2006年《广东省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招标人(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缉私局

 

 

办公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9

邮政编码:510730   联系电话:0208213264982132681

    传   真:82132684  联系人:褚工、戴工

使用帮助 | 网站建议 |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电话:020-82130000 邮编:510730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27号

京ICP备050662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