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黄埔海关机关服务中心现就消防系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的招标工作委托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办理。相关事项如下:
一、名称:消防系统工程施工
二、地点:萝岗区丹水坑
三、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
(一)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700平方米(其中1号楼建筑面积约340平方米、2号楼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3号楼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4号楼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以及与本工程相配套的部分室内外工程;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室内外消防系统工程施工。
四、质量要求:必须符合设计需求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五、工期:总工期35日(自然日)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三)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的资格必须具备三级或以上资质;
(四)企业近三年内(2005年6月1日至今)具有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的消防系统工程的业绩;
(五)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必须取得安全生产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近三年内(2005年6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工程造价100万以上的消防工程的业绩;
(六)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企业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年度登记备案证书》;
(八)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不准参加投标及施工的企业,如仍在受罚期内,不允许参加本工程投标;
(九)企业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或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不允许参加本工程投标;
(十)企业参与了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及监理工作,不允许参加本工程投标;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七、投标人确定方式
(一)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大于12家(不含12家)时,则随机抽取12家作为正式投标人。随机抽取时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亲临,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备查验。随机抽取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二)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大于3家且小于12家(含12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三)如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依法重新招标;
(四)本工程资格预审,以各投标报名单位提供的书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料为准。
八、投标报名时间
投标时间:2007年6月29日- 7月3日(10:00-11:30 ;14:30- 16:00);
报名时间:2007年7月3日(10:00-11:30 ;14:30- 16:00)。
九、报名地点: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广州市永泰路50号之一首层)
十、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正、副本各一份,均加盖法人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投标报名申请函〔注明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姓名〕;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备查;
(三)营业执照;
(四)企业资质证书;
(五)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年度登记备案证书
(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企业近三年内(2005年6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的消防系统工程的业绩;
(八)拟派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合格证,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05年6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的消防系统工程的业绩;
(九)证明资格预审合格所需的相关文件;
(十)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银行支票或转账),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后投标报名前以银行支票或转账的形式提交至招标人(接受单位:广州志诚科技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账号:805003875308091001;[开发区中行]),投标报名时同时提交有关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十一、本招标设置最高报价95万元,高于最高报价者视为无效标书。
十二、建设单位联系人:路先生 电话: 020-82132633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27号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020-83492175*812 传真:020-83492060
地址:广州市永泰路50号之一首层招标代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