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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老港海关加强出口商品监管政策宣讲会



刘咏红副关长[主持人]各位企业代表、报关行代表、码头公司代表:

非常感谢各位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到老港海关参加会议。感谢大家对海关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出口企业及报关公司、码头公司等从事出口贸易及报关、装运相关企业会议,主要目的是希望通过对目前国家有关出口政策及海关对出口贸易的通关、监管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措施的宣讲,让出口企业和从事出口报关事务的部门能认清形势,积极配合,使老港口岸的出口监管通关工作能健康、规范的开展。

今年以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深刻变化,国内自然灾害频发,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增加。为保证社会安全稳定和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中央果断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其中一项重点措施就是加强了对涉及国计民生的粮食、化肥、能源、钢铁、稀有矿产资源等敏感商品的出口管理。形势发展对海关出口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总署统一部署,黄埔海关迅速制定了加强出口货物监管和打击走私若干措施,对规范出口货物提前申报、货物实际运抵情况的审核、强化物流监控力度、加大对出口货物的查验力度、加大出口商品审价、归类、送检力度等方面做了具体的部署,根据总关的部署和要求,老港海关结合本关的实际,制定了相应的落实措施。这些措施具体涉及到通关的环节比较多,如:出口装运方面,加大及提高监装比例;提前申报方面,限定为A类以上企业资格;强行结关方面,一般情况不予批准,特别是因拼柜漏打装船单的情况;出口查验方面将适当提高开箱查验率和机检率;商品归类、审价方面,将会加大抽样送检和价格质疑磋商的力度;运抵报告管理方面,将更加严格执行出口货物运抵监管场所并形成运抵报告后海关才办理查验、放行手续的规定等。而这些措施的落实,对出口通关效率或多或少都会带来一定的影响,今天召集大家来开会就是希望通过这次会议,使各出口企业对当前我国出口贸易政策和管制方面有一个比较宏观的了解,及时掌握海关在国家加强出口监管的宏观政策下所实施的相关规定和办法;报关企业和码头公司等相关部门能够充分了解在国家加强出口贸易管理的形势下,海关实施相关措施在报关、通关、查验、结关、装运等环节的具体操作办法,特别是目前的具体做法与以前的区别及差异情况,主动配合海关做好相关工作,以便在时间紧、船期到的情况下能尽快办理报关结关手续,把影响效率的因素降到最低。稍后,通关科元卓宏科长、大码头监管科刘健科长、物流监控科刘蔚昕科长将对目前我关出口通关的相关具体措施和要求向各位通报和宣讲,查验等相关科室的科长对相关环节的措施和注意事项做相应的补充。我们将留一点时间听取意见和解答问题,希望在座各位认真听讲,积极思考,不明白的地方大胆提问。[14:20]

[元卓宏科长]:在此结合我们通关现场的工作宣讲五个方面的监管政策。

(一)关于规范出口货物提前申报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只批准AA类和A类企业在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前3日内提前办理申报手续,对管理类别为A类以下企业的货物未运抵海关监管区的,其出口报关单不得办理提前交单手续。超三天提前申报一律删单。

(二)加强出口货物实际运抵情况的审核对碰方面,由于老港海关已实施海改,在老港海关申报的出口货物必须运抵监管场所并形成运抵报告后(也就是说H2000系统中必须有运抵报告后),海关才办理货物查验、放行手续;对转关运输货物必须有码头公司“放行纸”才能办理放行手续。

(三)加大出口货物特别是“两高一资”查验力度方面,关区要求出口货物查验率要在目前基础上提高50%;对适合机检的货物要优先采用机检方式实施查验,如有嫌疑要开箱彻底查验;同时提高对出口敏感商品选查要求,选查部门下达查验指令时,要提高集装箱查验比例和开箱比例,并加大对易混淆申报商品的抽样送检力度。对此,请企业给予理解和配合。

(四)出口审价方面

1.申报规范。参照进口商品申报规范,对出口商品的申报要尽可能详尽,如化工品,应申报成分含量,钢材,应申报材质型号;对涉证涉税的商品或相临的商品,申报要尽可能详尽,对于影响到归类及价格的要素均要申报清晰;对于近期在老港海关申报出现监管难点的商品要加以关注,加强申报规范工作:一是对归入31章的化肥,应申报商品状态,如粉状、颗粒状或片状,二是对申报为钢或铝结构体的商品要尽可能申报清晰用途,三是对申报为2829章不征税的商品要申报所有成分,不能申报为以某种化学成分为主要成分。四是对一些金属原料,涉及到归类的要素要申报清楚,如锻轧未锻轧等工艺。

     2.出口商品的归类与磋商参照进口商品进行,对于价格磋商,企业应按照审价关员的要求,书面说明该价格是否已包括出口关税,对原料性商品,应遵循审价关员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出口行情。

3.对出口涉税商品,凡申报为CIF价格条款的,运费及保险费及杂费栏有申报数据的,一律应提供相关运费保险费杂费的相关单据加以证明。

4.对于查验科填写联系单,由通关科确定归类的业务,时效为两个工作日。企业因出口赶船期,能否具保放行,通关科确定的归类与企业申报不同海关对该单如何处置,以上两种情况,企业应与查验科沟通,在该项业务中,通关科只负责对查验科归类业务的答复。

5.出口商品在查验环节被查验核归类或取样送检,而企业急需货物放行申请具保放行的,应向查验科提出。海关内部业务联系如下:查验科初步判断出示建议,发联系单给通关科——通关科判断是否可能涉证,如可能涉证,答复不予具保,对不涉证的,给予具保操作——查验科放行——归类结果出来后,查验科发联系单给通关科,通关科按指令对原收取保证金进行处理。

(五)取消出口预约加班的通关便利方面,预约加班是老港海关对外提供优质服务,树立口岸良好形象,化解通关矛盾的一项对外服务承诺,一直以来得到外界的肯定与好评。但据统计,今年以来,办理出口申请预约加班的次数共192次,实际当天走船仅55次,占预约总数28.7% 。虽然其中137次由于原本当天走船而申请预约加班,但最后当天没走船,据了解有这或那原因,如货物拼不了柜,货柜装不了船。但经评估,这一部份预约加班出口货物存在一定的监管风险,我关决定取消这一对外服务承诺(AAA类以上企业除外),进口预约加班属于大宗散货、冻品、鲜活及危险品仍允许预约加班。希望当天走船的企业尽早办理挂号手续。[14:43]

[刘健科长]:为了加快通关速度、提高查验工作效率,关于查验工作请相关企业及时做好以下准备:

一、对海关确定需查验的货物,请在海关查验前,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及时提供相关货物的报关单、装箱清单、拼柜情况、有关说明资料(如说明书、产品性质、用途或工艺流程等资料);

二、请在接受海关查验前确认需查验货物的准确位置及堆放地点和准备好开箱、封箱的工具,办理好码头有关手续;

三、如有贵重物品、危险品或易腐、易烂等物品不便于监管现场监卸查验的,或需外验的货物,请及时向海关递交情况说明、外验申请报告和准备好交通工具;为了不延误取样送检货物的通关效率,关于取样送检工作请企业按照海关抽样送检的有关规定,准备好有关产品的成分说明书等资料以及符合抽样标准的抽样瓶、袋子、抽样工具等;如属代理报关的需及时通知货主,如遇有危险品或不具备条件现场抽样的,请及时向海关提出申请。

经海关查验发现涉嫌走私、违规的进出口货物和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等情事,请相关企业或代理人、报关公司配合海关工作,如有异议应加强沟通,及时向海关提供有关情况报告、有关权利人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相关人员应到场,提供身份证明,并及时对相关单证作确认。[14:50]

[刘蔚昕科长]:关于加强出口监管实行一定比例的船舶监装的问题。根据黄埔海关《黄埔海关加强出口货物监管打击走私若干措施》,老港海关物流监管科在加强巡查的基础上,对出口船舶实施抽取一定比例的监装。监装实施的模式在报关单放行后打装船单,凭装船单到物流监控科申请装船时,物流监控科审核装船单后,需监装的船舶,在装船单上加盖监装字样的印章,做关封给所在的码头武警实施。

希望各码头公司加强内部管理,特别是理货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理货数据。同时加强与船公司、船代的沟通,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特殊情况及时加强与海关的联系沟通。

关于结关问题,目前有很多因漏打装船单,前来海关咨询结关问题的情况,对此物流监控科通过自查、咨询等方式进行分析了解,出现该种情况是货代或船代工作疏漏造成的,而在海关电子系统和纸面资料中都无法查核所报关的货物是否实际离境,因此对此种情况在没有新的途径核实的情况下,我关暂不给予办理结关手续。[14:56]

[元卓宏科长]:另有两件事通知有关企业,第一件是新报关单填制规范的注意事项。近期,海关总署对外公布了新版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公告200852号,以下简称新版规范),与旧版报关单填制规范相比,主要存在以下不同:

一、由于全国海关都已经应用H2000通关系统,H883系统已停止使用,新版规范取消了所有关于H883系统的填制规范说明;

二、备案号

增加第四款:减免税货物退运出口,填报《减免税进口货物同意退运证明》的编号;减免税货物补税进口,填报《减免税货物补税通知书》的编号;减免税货物结转进口(转入),填报《征免税证明》的编号;相应的结转出口(转出),填报《减免税进口货物结转联系函》的编号。

增加第五款:涉及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的报关单,填报备案的Q账册编号。

三、经营单位

取消第一款:援助、赠送、捐赠的货物,填报直接接受货物的单位。

四、运输方式

第一款增加:4.不复运出(入)境而留在境内(外)销售的进出境展览品、留赠转卖物品等,填报“其他运输”(代码9);

新增第二款“无实际进出境货物在境内流转时填报要求”。

五、提运单号

新增第三款:采用“集中申报”通关方式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本栏目填报“集中申报”。

六、许可证号

新增列名许可证: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定向)、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出口许可证(边境小额贸易)。

七、随附单证

新增优惠贸易协定代码0506070809

八、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新增第七、八款:进口货物收货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属于《需要详细列名申报的汽车零部件清单》(海关总署2006年第64号公告)范围内的汽车生产件的填报要求。

第二件事是部分报关单审结超10天未到现场海关递单,请中燃、东莞荣丰、运达、禾田、盈海、远洋、安能、挚联、台达电子(东莞)、永邦、黄埔外运、新凯隆、市粮上述报关行配合海关做好此类报关单的撤销工作。[15:10]

刘咏红副关长[主持人]:刚刚通关科、大码头监管科、物流监管科3位科长向各位通报和宣讲了目前我关出口通关相关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接下来,在座各位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大胆提问,我们将做现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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