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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运货物涉装运前检验以及如何界定为旧品的问题

编号:202604271449464946浏览数:22

姓名

2100090093050

留言时间

2026-04-27 14:49:46

留言内容

1、涉6证货物退运进口,产品质保期3年,根据旧机电产品定义:(三)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这里的存放时间过长是怎么定义的?(出口日期超过1年or超过质保期)?货物存放了2年才安装发现不良无明显有形损耗,算旧品吗? 2、出口退货复进口的旧品可以免装运前检验,产品质保期3年,进口货物是否有时限要求(1年内or质保期内)? 3、如果货物是用手册出口,复进口时手册已核销结案,货物进口监管方式是否还可以使用退运货物或进料成品退换,免装运前检验?

问题分类

货物监管通关

处理状态

已处理

答复单位

黄埔海关

处理时间

2026-04-28 17:26:00

回复内容
您好!留言收悉,请咨询企业提供具体拟退运进口货物的“商品名称、HS编码、发现不良的具体原因、生产日期和原出口日期”,以便根据实际情况研判后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