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民卫士
English | 繁體版 | 无障碍 | 用户空间
智能问答
各报关企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为进一步优化东莞片区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工作,便利企业就近办理相关业务,我关自2022年10月8日起将东莞片区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代码受理和性能检验业务调整为由企业所在地属地海关负责。东莞片区属地海关管辖范围按照《黄埔海关关于明确东莞片区进口目的地和出口产地检验检疫业务管辖范围的通告》执行。
2022年10月8日前未办结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代码受理和性能检验业务仍在东莞海关办理。
特此通告。
黄埔海关
2022年9月30日
关于该政策 我有话说
海关电邮
政务地图
微博
微信
全国海关12360统一服务热线
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