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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海关(本级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5:19 文章来源:黄埔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梳理黄埔海关(本级机关)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黄埔海关办公室,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333号,邮编:510700;电话:020-82132493;电子邮箱:hp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黄埔海关(本级机关)严格落实《条例》要求,聚焦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行政执法、政府采购、海关拍卖、预决算等涉及公众利益调整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参与决策等方面海关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全年发布信息2681条,其中动态类信息2658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发布7条。机关各部门信息发布更加规范高效,信息制作部门主动公开能力意识显著增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以便民服务为导向,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渠道日常值守要求,通过电话沟通、邮件指引等方式高效解答申请人疑惑,帮助申请人以最简单有效的方式获取所需信息。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修改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黄埔海关(本级机关)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其中撤销12件,按期答复2件。撤销件涉及事项多为统计数据查询申请,均按便民原则给予指引;答复件中1件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复议机关对答复予以维持,行政诉讼由申请人主动撤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并对审查情况开展常态化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落实到位。二是持续开展门户网站历史信息清理工作。共计对门户网站14个栏目历史信息进行清理,信息发布更加规范有效。三是整合优化线上线下信息公开方式。从便利企业群众查阅、获取、监督出发,不断优化线上信息公开方式,实现更规范、更全面、更及时。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开设门户网站特色专栏目。聚焦企业群众需求,开设“海关名词”“创新埔关交流会”“政务地图”等专栏,科普海关常用业务名词概念、公开工作成果,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查询。二是持续提升新媒体平台贯宣能效。2023年,黄埔海关12360微信平台发布推文487篇,总署采用政策解读稿件16篇,其中“海关名词”“微问答”等专题稿件广受企业群众好评。三是咨询服解答效率不断提高。优化闭环处置机制,全年热线来电26637个,人工接听26490个,接通率99.45%。

  (五)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条例》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健全政务公开考核机制,重点加强门户网站运行监控、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信息清理退出情况及热线咨询服务能力等方面的考核监督,建立问题台账,及时通报错情、督促整改。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全方位提升机关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意识,2023年关区80余名相关岗位人员参加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2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12

0

0

0

0

0

12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黄埔海关(本级机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提出两方面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后续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二是职能部门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中的指导作用还需进一步提升。

  上述问题已在2023年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后续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2023年组织机关各部门对门户网站历史信息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共计清理门户网站14个栏目过期、老旧历史信息,建立已发布信息退出机制,依法依规下线到期信息。二是针对职能部门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中的指导作用还需进一步提升问题,编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充分征求机关各部门意见,明确责任部门,同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全员参与、责任到人。

  (二)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新媒体解读宣贯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线上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仍需进一步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黄埔海关(本级机关)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黄埔海关(本级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黄埔海关(本级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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