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中国国门时报》:如何向海关申报二手汽车出口

发布时间:2026-09-10 10:09 文章来源:黄埔海关 【字体:

【基本情况】

A公司委托B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C海关申报出口国产某品牌的旧纯电动小型普通客车3台,商品编码为8703603300,货值约13万美元。C海关查验发现,该批车辆实际为“插电式混合动力小型普通客车”,应归入商品编码8703602300,企业提供的出口许可证与车辆实际不符。因A公司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统计和国家许可证件管理,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三项之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要点分析】

一、二手汽车出口应向海关提交哪些材料?

企业向海关申报出口汽车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出口许可证:二手汽车出口也需按规定申领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管理,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截止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

(二)基础单证:需提供进出口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代理报关委托书等。

(三)特殊单证:新能源汽车可能需提供MSDS(材料安全数据表)、UN38.3测试报告等,二手汽车需附车况检测报告、过户信息、《机动车登记证书》等。

二、申领出口许可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实行许可证管理的限制出口货物,出口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统称出口许可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出口许可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决定是否许可。出口经营者凭出口许可证管理部门发放的出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企业向出口许可证管理部门申领《出口许可证》时需具备如下条件:(一)开展汽车出口业务的企业需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二手汽车出口企业还需满足当地主管部门的准入标准,并经备案。(二)出口许可证申报信息须与《机动车登记证书》信息一致,注册登记日期、转移登记日期等应完整准确填报至许可证附表。(三)出口许可证的商品编码应与实际一致,不同的车辆类型、不同排气量、不同的发动机类型有不同的商品编码,申领时要按该车辆正确的商品编码进行填报。

三、二手汽车出口向海关申报要注意的问题?

二手汽车出口通关时要按照海关要求规范申报,主要包括1.车辆品牌、型号;2.发动机类型(如柴油、汽油、电动机等);3.座位数;4.注明成套配件;5.是否中规车;6.新旧程度;7.电池容量。尤其要注意商品编码、发动机类型、型号等要与出口许可证的内容保持一致,车辆识别代号(VIN码)需准确无误,注意字母“O”与数字“0”、字母“I”与数字“1”的区分,避免因字符混淆导致清关受阻。

四、出口二手汽车申报不实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出口二手汽车申报不如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按具体情形给予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案例启示】

海关提醒,企业开展二手汽车出口业务,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如实申报,并需要重点关注企业的资质合格、单证一致,出口许可证的信息须与《机动车登记证书》一致。如不实申报将面临行政处罚。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