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登录“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网址http://pre.chinaport.gov.cn/car)”网上办理或者到主管海关窗口办理。提交资料包括:
1.《保税仓库申请书》;
2.申请设立的保税仓库位置图及平面图;
3.对申请设立寄售维修型保税仓库的,还应当提交经营企业与外商的维修协议。
(二)主管海关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主管海关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主管海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主管海关初审
主管海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将有关材料报送直属海关审批。
(四)直属海关审批
直属海关应当自接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出具批准文件,批准文件的有效期为1年;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五)企业申请验收
企业应当自海关出具保税仓库批准文件1年内向主管海关申请保税仓库验收。
申请企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申请验收或者保税仓库验收不合格的,该保税仓库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六)海关审核并出具《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
保税仓库验收合格后,经海关注册登记并核发《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方可以开展有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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