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待领导
太平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何海强。
分管范围:分管太平海关稽查内勤等方面工作。
二、接待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6年8月17日(周一)上午8:30—11:30。
(二)地点: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118号太平海关办公楼5楼信访接待室。
三、接访事项受理范围
(一)对太平海关工作人员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以及意见和建议;
(二)对太平海关履行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由太平海关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预约登记
(一)邮件预约:信访人填写《太平海关来访预约申请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taipinghaiguan@customs.gov.cn。发送邮件后请拨打联系电话0769-22006833、22006834(工作时间)确认登记。
(二)电话预约:如信访人确存在困难,无法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提供材料,可通过电话0769-22006833、22006834(工作时间)进行预约申请,由信访工作部门工作人员记录相关诉求,代为填写《太平海关来访预约申请表》。
(三)本次预约登记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下午17:00。信访工作部门在收到邮件、电话预约来访申请后,将于2个工作日内向信访人反馈受理情况。如因工作安排需要调整当月接访计划的,信访工作部门应及时将调整情况告知信访人。
五、相关要求
(一)来访人员需出示有效证件或介绍信函身份证明,简要告知来访事项,做好个人信息登记,落实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
(二)来访人员应当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如出现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行为,信访工作部门取消接访安排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太平海关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