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待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6年8月26日(周三)下午13:30-16:00
(二)地点:东莞市麻涌镇港前路19号新沙海关大楼一楼业务咨询室
二、接访领导
党委书记、关长路博。
分管范围:分管范围:负责全面工作,分管监控管理科。
三、接访事项受理范围
(一)对新沙海关工作及海关工作人员的投诉、申诉、举报、意见和建议;
(二)对海关业务重大、疑难问题的咨询;
(三)对新沙海关履行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意见建议及情况反映;
(四)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由新沙海关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预约渠道
来访者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来访人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来访诉求等。
(一)邮件预约:信访人填写《新沙海关来访预约申请表》(见附件),发送至信访专用邮箱xinshahaiguan@customs.gov.cn,发送邮件后请拨打联系电话0769-22004116、0769-22004331(工作时间)确认登记。
(二)电话预约:如信访人确存在困难,无法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提供材料,可通过电话0769-22004116、0769-22004331(工作时间)进行预约申请,由信访工作机构工作人员记录相关诉求,代为填写《新沙海关来访预约申请表》。
(三)本次预约登记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信访工作机构在收到邮件、电话预约来访申请后,将于2个工作日内向信访人反馈受理情况。如因工作安排需要调整当月接访计划的,信访工作机构应及时将调整情况告知信访人。
五、相关要求
(一)来访人员需按约定时间来访。来访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简要告知来访事项,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后方可进入。
(二)来访人员应当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如出现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行为,信访工作机构取消接访安排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新沙海关
2026年8月18日